2016-05-04 23:57:57
从小,只要一开始研究某个谜题,我便停不下来,非要把它解开不可。如果当时我母亲的朋友跟我说:“算了,这太费事了!”我一定大为光火,因为我非要击败这台鬼收音机不可。反正这么多工夫都花了,绝不能半途而废,我必须坚持到底,直到找出它的问题才能罢休!
2016-05-04 23:58:13
面对谜题时,我有一股不服输的死劲。这是为什么后来我会想把玛雅象形文字翻译成现代文字或者是碰到保险箱就想办法打开它。
2016-05-04 23:58:44
记得在高中时,每天早上总有人拿些几何或高等数学的题目来考我,而我是不解开那些谜题便不罢休。通常我都要花上一二十分钟才找出答案;然后在同一天内其他人也会问我同样的问题,那时我却可以不加思索便告诉他们答案。因此我在替第一个人解题时花掉20分钟,可是同时却有5个人以为我是超级天才!
2016-05-05 00:01:09
学会如何快速解代数,对我往后念大学时甚有助益。例如当我们碰到微积分的题目时,我便很快看出题目的方向,而且很快地把答案算出来——真的很快。
2016-05-05 00:02:30
几年后,学校里开始教三角课了,这时我还留着笔记。比较之下,我发现我的证明方法跟课本上的不一样。有时候,由于我没有注意到某个简单的方法,结果花了许多力气、绕了一大圈才找到结果。但有些时候,我用的方法可聪明极了,书中所用的方法却复杂无比!因此我跟课本可谓互有输赢。
2016-05-05 00:07:42
第一天上工时,另一位管理食品的女士告诉我,通常她会替值夜班的人准备火腿三明治或其他宵夜。我说我喜欢甜点,如果晚餐有剩下来的甜点,就再好不过了。第二天晚上,我值大夜班,侍候那群玩扑克牌的客人。凌晨两点多,我坐着无所事事,正觉得无聊,突然想起有甜点可吃。打开冰箱一看,她居然留了六份甜点给我!有巧克力布丁、蛋糕、果冻,应有尽有!我坐下来把六份甜点吃个精光,真是过瘾!
2016-05-05 00:08:07
有一次,我在柜台当班,有个女孩到餐厅吃饭,把书留在柜台的电话机旁。我瞄了一眼,看到书名是《达芬奇的一生》(The Life of Leonardo),心想这本书非看不可。后来我跟她把书借来,一口气把它读完。
2016-05-06 18:47:15
艾森赫院长的座位在大厅的尽头处,而我则坐在远远的另一头;餐厅里一共坐了好几百人。我很焦虑,因为大家都一定很想报名参加,我最害怕的是我坐得这么偏远,院长看不到我。但我非得参加这次催眠的示范表演不可!
最后艾森赫说:“那么,我想知道有没有志愿参加的同学……”
我立刻举手,从座位上跳起来,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尖叫:“我啦!我啦!”
他当然听见了,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在叫!那一声“我”回荡在偌大的餐厅内,山鸣谷应,使我感到难为情极了。
最后艾森赫说:“那么,我想知道有没有志愿参加的同学……”
我立刻举手,从座位上跳起来,用尽全身力气大声尖叫:“我啦!我啦!”
他当然听见了,因为只有我一个人在叫!那一声“我”回荡在偌大的餐厅内,山鸣谷应,使我感到难为情极了。
2016-05-06 18:46:50
在普林斯顿研究院的餐厅里吃饭、聊天时,大家总喜欢物以类聚地坐在一块。开始时我也跟物理学家坐在一起,但不久我就想:看看世界其他人在做些什么,一定也很好玩。因此,我轮流和其他小组的人一起用餐,每一二星期转移阵地一次。
2016-05-06 18:49:17
他们一个接一个地起立发言,我发现这是我出生以来,第一次听到那么多关于砖的天才说法。后来,就像所有典型的哲学家一般,场面一片混乱。好笑的是,在先前那么多次的讨论中,他们从来没有问过自己,究竟像砖块这类简单物体是不是“本质物体”?更不要说电子了!
2016-05-06 18:50:07
没有人晓得答案。后来我才知道,这在当时还是个未解之谜。就这样,我学到一点关于生物学的特性:你可以很轻易便提出一个非常有趣的问题,而没有人知道答案。但在物理学,你必须先稍微深入学习,才有能力问一些大家都无法回答的问题。
2016-05-06 18:51:53
轮到我做报告时,我先在黑板上画了一只猫,并开始将各部分肌肉标示出来。很多同学打断我的动作:“那些我们都知道了。”
“哦,”我说,“你们都知道?难怪你们念了四年的生物,我却还是一下子便追上你们的程度了。”他们把所有时间都浪费在死背名词上了,而这些东西只要花个15分钟便全部可以查出来。
“哦,”我说,“你们都知道?难怪你们念了四年的生物,我却还是一下子便追上你们的程度了。”他们把所有时间都浪费在死背名词上了,而这些东西只要花个15分钟便全部可以查出来。
2016-05-06 18:52:18
二次大战后,每年暑假我都会开车到美国各地旅行。到加州理工学院任教之后,有一年我跟自己说:“这个暑假我不要换另一个地方玩了,不如试试换另一门的学问来玩玩。”
2016-05-06 18:53:28
我选了一门讨论噬菌(phage)的课。噬茵是一种含有DNA 的滤过性病原体,它会攻击细菌。而在这门课中,我们学习如何做有关噬菌体(bacteriophage)的研究。很快我就发现,由于懂得物理和数学,学习生物时轻松多了。例如,我知道液体中的原子如何运动,因此离心机的工作原理对我而言,不算高深莫测。又由于具备了统计学上的知识,我很清楚在盘点培养皿上的斑点时,所牵涉的统计误差。换句话说,正当其他生物系的同学努力了解这些“新”观念时,我却可以专心学习真正跟生物有关的学问。
2016-05-06 18:56:45
如果我是个真正优秀的生物学家,那将会是一项十分惊人和重要的发现;可惜我不是一个很好的生物学家。我们的想法很好,实验构想很好,设备也很齐全,却全让我搞砸了;因为我给她的是受到感染的核糖体,那是在这种实验中所可能犯的最严重错误了。我们的核糖体放在冰箱里将近一个月,早已被其他生物所污染了。如果我重新准备一些核糖体,很认真和小心翼翼地拿去给兰夫罗姆,严格地控制一切,那么实验将会很成功;而我们也将成为首先证实生命的普遍性质的人。我们将证实了在任何生物中,制造蛋白质的机制——核糖体——都是一个模样的。当时我们在恰当的时机做着正确的事情,可是我的做事方式和态度完全像个业余的半吊子,愚蠢而草率。
2016-05-06 18:57:40
我始终没有动笔把噬菌的实验结果写成论文,尽管艾德加不停催促,我却一直抽不出空来。这也是从事跨行工作的毛病了:我不会认真地看待它。后来,我总算写了个非正式的报告给艾德加,他一边读一边笑了起来,因为我没有依照生物学家惯用的标准格式——先写实验程序,再写……等等,而写了一大堆生物学家早已知道的东西。艾德加把我写的改成较为简洁的版本,我却全看不懂。我想他们始终没有拿去发表,我自己也从来没有直接发表那些实验结果。
2016-05-06 18:58:17
另一方面,华森认为我的噬菌实验颇有价值,因此邀请我到哈佛大学去一趟。我在哈佛生物系做了一次演讲,讨论位置十分接近的突变及反突变。我告诉他们,我的想法是:第一次突变使蛋白质发生变化,例如改变了某个氨基酸的酸碱度;而第二次突变则改变了同一蛋白质
2016-05-06 18:58:47
在哈佛大学的那个星期里,华森提出了些构想,我们一起做了几天的实验。那个实验没有做完,但我已从这位生物界的顶尖高手那里,学到了许多实验新技巧。那也是我很得意的时刻!我居然在哈佛大学的生物系里发表演讲呢!事实上,这可以作为我一生中的写照:我永远会一脚踏进某件事情中,看看到底能做到什么地步。
2016-05-06 19:01:15
轮到我做报告之前一两天,我在走廊上碰到维格纳。“费曼,”他说,“我觉得你跟惠勒合作的研究很有趣,因此我已请了罗素来参加你的研讨会。”罗素(Henry Norris Russell),当代大名鼎鼎的天文学家,要来听我的报告!
2016-05-06 19:01:41
维格纳继续说:“我想冯诺曼教授也会有兴趣。”冯诺曼(John vonNeumann)是当时最伟大的数学家。“而刚巧鲍立教授从瑞士来访,因此我也请了鲍立来。”天哪!鲍立(Wolfgang Pauli),1945年诺贝尔物理奖得主,也是很有名的物理学家呢!这时我吓得脸都黄了。最后维格纳说:“爱因斯坦教授很少参加我们每周一次的研讨会,可是你这个题目太有趣了,因此我特别去邀请他,他也会来。”